“缠访者写入县志”提示基层治理困境

27.07.2015  11:39


将缠访者写入县志,只会愈加激化矛盾。因此,正确的应对,只能是提升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依法对待每一起上访纠纷,进而引导公民信法不信访思维的形成。

位于陕西东南部的旬阳县,因一项“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的举措,近日备受关注。记者获悉,作为“扭转社会风气”的新机制,这项举措最早于该县的县委全体会议上提出。不过,尚无消息证实已有“缠访者”被记入县志。7月25日晚,旬阳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所谓“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的闹事者,通过一种“记录在案”的方式予以曝光,引导公众来对他们进行评判谴责。(7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即便旬阳县在给出最新的回应,但这显然不能说服所有的人。一方面,通常而言,所谓“县志”,指的是记录一县历史、地理、风俗等的专书,记载之目的,在于真实以传后世,“缠访者”是否属于县志所应包含的内容,不免值得商榷;另一方面,法无授权皆禁止,作为一县之政府,其实并无权力去要求在县志中加入“缠访者”的恶名,这不仅是对相关公民公然的羞辱,更可能造成系列的负面效应。

提及应对“缠访者”的方式,我们并不陌生。地方政府拦访、截访,类似消息经常出现在报道中。不同于这些强力手段,“将缠访者写入县志”更多运用的,是某种道德软约束的力量。把“缠访者写入县志”,实际就是要把“缠访者”在当地污名化,并将此种污名化固定下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近乎原始的返祖式应对。

信访本是公民之合法权利,但一些地方政府的应对,为何越来越呈现出粗鄙化和原始化,乃至以一种明显违法的方式而行之?我不大以为,在依法治国理念日益被强调的今天,出现该举措的旬阳县管理者真的不懂法。新闻中的一个细节是,“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的举措,是在该县的县委全体会议上提出。在我看来,不惮于以县委之名义而出台如此举措,映射出的,更是某种基层信访治理的困境,或者说是应对乏力。

当下而言,信访排名已被取消,但伴随着越级上访不再被受理,基层的信访压力也可能增大,对应对信访的能力要求也在提升。这要求地方政府必须以更大的魄力进行应对,但作为一种事实,信访治理的能力并非短时间内可以形成。于是少数地方政府的应对愈加短视与功利化,困境因此形成,“将缠访者写入县志”,亦具备了“必要性”。

人人都有自我救济的权利,基层政府必须真诚地对待上访诉求。可以想见,将缠访者写入县志,只会愈加激化矛盾,形成治理的死循环。因此,正确的应对,只能是提升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依法对待每一起上访纠纷,进而引导公民信法不信访思维的形成。一则“将缠访者写入县志”的新闻,只能说明,此种治理能力的提升还非常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