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民法典将让公民更有尊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意味着我国将开启一个公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诸多类别的法律中,民法与公民的联系最为密切:出门吃饭和购物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公司上班涉及合同法,买房买车涉及物权法,和人交往时可能牵涉到侵权责任法……民法无处不在,是调整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基本法律,是治国安邦的基本规范,与刑法、行政法并列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民事单行法律,民事法律体系已经相对完备,但缺乏整合,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等现象。以消费纠纷为例,适用的法律可能会有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依据不同法律,司法可能造成判决结果的很大差异。
与单行法不同,法典是同一门类的法律经过整理、编订而形成的、系统的法律。它并非“麻袋装土豆”那样将多部法律简单、松散地归类到一起,而要将法律概念的解释、裁量标准、价值标准进行统一,实现同一门类多部法律的有机整合。法典的体系性、逻辑自洽性、价值一致性,是单行法无法企及的。
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有利于更加公正、公平地保护公民私权。民法典的编纂提上日程,将统一司法裁判依据、确保司法部门正确使用法律,压缩司法弹性空间,最大限度避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并为公民提供更为明确的监督依据,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编纂民法典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竞争的经济,最能体现公民市场活动的民营经济近年来正成为我国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和创新活力源头。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保护个人财产和经营活动不受侵犯,需要以法律来保护产权、约束契约执行、确保平等交换等市场原则。
可以预见,伴随民法典的编纂,一些过时的、不利于公民权利保护的、与其他法律条款冲突的法律条文将被清理,少数不完善的法律将得到修正,人格权法等个别缺失的法律有望启动立法程序并形成法律。
决定提出,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回顾中国民法典编纂走过的路,几十年中几经中断的坎坷证明了约束公权、保护私权立法之难。人们有理由期待,编纂民法典必将使我国公民各项民事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让人们在法治的阳光中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