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生活 南充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

07.06.2015  17:49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南充频道(记者 陈堃 实习记者 陈雪)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青山绿水,拥抱美好家园,中国环境保护部日前确定我国的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南充市各区县环保部门积极响应“绿色生活”号召,分别在今日召开环保主题活动,号召大家爱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在西山广场的环保活动现场,顺庆区环保局协同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川中油气矿南充采油气作业区工作人员以及西南油气田公共事务管理中心青年志愿者,以宣传新《环保法》为主,通过发送宣传资料,环保袋向居民进一步讲解新《环保法》的亮点,教大家爱护环境,遇到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侵权行为该如何维权。

  顺庆区环保局副局长刘正阳告诉记者,《新环保法》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对规范执法以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更加严格。例如对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老《环保法》要求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而新《环保法》遇到此情况,将直接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此外,建设项目中配套的防治污染设施,必须遵守“三同时”制度。即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违反规定,将被处以5-20万元的罚款。

  另外,新环保法还增加了企业违法排污的成本,一是引入了“按日计罚”的经济处罚措施,二是引入了“双罚制”,即在经济处罚同时,还可能对“尚不构成犯罪的”的“未批先建,喊停不停的”、“违法排污,喊停不停的”、“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喊改不改的”四种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实施5-15日拘留。

  同时,新环保法也强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责任。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许行政许可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等9项违法行为,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自今年一月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顺庆环保局对辖区内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共计26万余元。

  美好家园,共同治理。据悉,市环保局开通了环保投诉热线,市民若是遇到破坏环境的行为以及个人,可以通过拨打12369,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