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纳入成都工地开工条件审查

18.03.2014  12:46

      建筑垃圾快速增长,工地噪声、扬尘污染不断增加,大量用电、用水加剧城市负担……针对情况,3月12日,成都市建委下发关于建筑工地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因地制宜,通过制定并实施绿色施工方案,达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要求。
        绿色施工除了文明施工、封闭施工、减少噪音扰民、减少环境污染、清洁运输等外,还包括减少场地干扰、尊重基地环境,结合气候施工,节约水、电、材料等资源或能源,环保健康的施工工艺,减少填埋废弃物的数量,以及实施科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等。比如,安装相关设备重新利用雨水或施工废水等,减少用水量;安装节能灯具和设备,采用节电型施工机械来节约电能;在施工现场建立废物回收系统,再回收或重复利用拆除时得到的材料等。
        另外各建设单位要制定节能降耗工作管理制度和目标,建立绿色施工现场考评检查制度,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包括限制降水、控制扬尘、绿色运输、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等),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保障;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绿色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要依据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制定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下一步,绿色施工内容将被纳入新工地的开工条件审查,各区(市)县要培育1—2个绿色施工示范工地。
        此前,成都出台了《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自2014年起,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城北片区改造范围和成都高新区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中心城区、近郊区、远郊区分别选取8-10个项目进行绿色施工试点。自2015年起,在成都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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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施工  主要指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等方面,强调施工全过程都要贯穿“四节一环保”理念。(消息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