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需要制度支撑

16.12.2016  13:05
  实现绿色发展,不仅需要先进理念和具体实践,也需要制度支撑。着力构建完整的制度体系,将为我们从更高层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治理观念更新提供重要保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对我省绿色发展的制度化、法治化进程做出周详部署,为我省构建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强化建设美丽四川制度保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构建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绿色发展不仅是一场关乎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调整的经济变革,也是一次行为模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绿色革命”。这样的伟大转变,没有制度保障绝不可能实现。从加强依法治理,到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从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到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只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有效遏制种种基于利益冲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才能为美丽家园建设添加一堵堵“防火墙”。

  绿色发展既涉及观念理念转变,又涉及政策体制突破。构建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必须推动治理方式向依法治理转变,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要建立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推进绿色发展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要健全制度机制,开展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等试点,让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要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

  让美丽四川的“制度屏障”严起来,必须在考核上下功夫。发展方式转变,考核也应与时俱进,要以绿色指标考核绿色发展。当务之急,要进一步提高绿色指标的考核权重,把保障人民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更具约束性的硬指标。要增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考核权重,让生态考核的“指挥棒”硬起来、严起来。要把绿色绩效考核贯穿决策、规划、执行等全过程。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体现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只要我们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目标考核,严格执法监管,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和实践在我省落地生根,就一定能够交出更加靓丽的生态答卷,让天府之国更加美丽。(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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