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力推绿色公司债 “点名表扬”激发券商积极性

07.11.2016  19:02
核心提示:  中国证券业协会4日发布首期绿色公益榜,对11家绿色债券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进行点名表扬,中信建投、中金公司     中国证券业协会4日发布首期“绿色公益榜”,对11家绿色债券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进行“点名表扬”,中信建投、中金公司等多家券商上榜。

 

  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因缺乏爆发式增长带来的盈利性,资本对接缺乏积极性。为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激发金融资本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今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指导意见》作为涵盖绿色金融各方面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对包括绿色债券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规划了发展方向及实施路径。同时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作为联合发文的七部委之一,证监会力推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以帮助绿色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近日也公开表示,目前机构投资者在推动我国投资和经济结构向绿色化转型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今后一段时间要加大对“责任投资”理念的推广力度,引导机构投资者开展绿色投资,鼓励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开展绿色投资。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监管层内部获悉,绿色债券基本的发展思路是以项目为导向,以达到精准投资、实现精准对接,从而降低投资者成本,避免负债率上升。债券和证券化是金融行业的重要工具。绿色行业基于公益性特征,需要政府或国企主导投资,因其不具有较强的爆发式增长,所以需要债券或证券化来推动精准对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此前也曾表示,不能将绿色金融狭义地理解为公益行为,要使绿色投资成为有可持续性和长期价值的投资活动,这是资产管理行业的责任所在。

 

  为了激励各市场主体对绿色债券的参与度,沪深交易所在绿色公司债券审核方面都承诺给予“特殊照顾”。

 

  今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表示设立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绿色通道”,提高绿色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效率。

 

  同时表示,对绿色公司债券进行统一标识,并适时与证券指数编制机构合作发布绿色公司债券指数,在时机成熟时将设立绿色公司债券板块,扩大本所绿色公司债券市场的影响力。

 

  深圳证券交易所随后在试点通知中也表示,将安排专人处理绿色公司债券的申报受理及审核,以提高绿色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效率。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提出的激励措施更加丰富,不但允许发行人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使用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鼓励开展绿色债券品种创新,包括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还鼓励主承销商与报价系统银行类参与人对绿色项目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对绿色债券采取“债贷组合”增信。

 

  此次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绿色公益榜,则是从激励券商积极性的角度,来提高机构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参与热情,未来榜单还将持续发布。

 

  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共11家证券公司作为绿色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沪深交易所市场)承销发行9只产品,合计金额194.20亿元,其中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1只19.80亿元。

 

  绿色公益榜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唤醒社会的公益意识,加大市场中介机构的公益考虑,为未来的绿色基金及其他投资者创造投资标的。

 

 

  国际上在绿色金融领域有大量投资者,包括各类公益基金、捐赠基金、绿色基金、以及主权基金。沪深交易所及报价系统在此前的绿色公司债券试点通知中,都表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性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公司债券。不过,目前中国尚缺少专门基金与绿色债券进行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