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禁用断头树 长沙规范绿色城市建设

25.03.2014  12:33

道路行道树应选用冠大浓荫的全冠苗,禁止使用断头树;列植乔木种植间距应以5至8米为宜;同一条道路绿化应做到风格、断面结构形式、基调树种、苗木规格以及人行道铺装的“五个统一”;优先本土树种植物栽种……记者昨日了解到,由市园林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长沙市“绿色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日前出台,为长沙市实施三年造绿大行动,力推“绿色城市”建设提供技术规范,确保“绿色城市”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强力推进6条主干道绿化

长沙今年启动三年城市造绿大行动,并以此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大面积增绿、高标准建绿、全方位补绿,加快湘江风光带、浏阳河风光带和城市绿道建设,确保长沙城市绿化扩面提质,到2016年末,长沙建成区绿地率将达35%,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强力推进韶山路、南湖路、岳麓大道、潇湘路、芙蓉北路和劳动东路6条主干道的绿化提质改造,努力实现城区道路“增树、增绿、增花、增景”。与此同时,对金洲大道、长永高速、芙蓉南路、雷锋大道等高速、环线、主干道的主要出入城口及节点实施绿化提质改造,加快推进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东站以及火车南站、黄花机场周边片区绿化提质。

社区绿化建设和提质改造中,将着力建设花园式小区,逐步实现居民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重点建设湘江两岸、浏阳河两岸、捞刀河、龙王港——梅溪湖、洋湖垸、圭塘河、西二环、湘府路、金星路等城市健身休闲绿道。

园林绿化不宜反季节施工

长沙“绿色城市”建设将突出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注重对场地原有树木,特别是古树、大树的保护基础上,尽可能保护和利用原有地形地貌特征种树添绿,不布置过多的大广场、大草坪及大水景等。

建设项目中使用的苗木应为全冠苗,不得使用断头树,不宜使用超大规格的乔木,在湖南省城市绿化设计导则的基础上,将长沙市栽种的常绿乔木树种胸径提高到12至15cm,落叶乔木胸径提高到15至18cm,城市绿化中不得使用不适合长沙市生长的外来植物,推荐使用香樟、女贞、广玉兰、合欢、银杏等本土植物。

抓住11月至次年4月份的园林绿化施工黄金季节积极开展“绿色城市”建设,不宜反季节施工。

公园减少单一草坪应用

在公园绿地建设中,树种也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苗圃培育的乡土植物种苗,营建以乔木为骨干的复层植物群落,减少单一草坪应用,同时注重公园的休憩服务功能,配置必要的休憩设施。

加大对城市可进行立体绿化的平屋顶、立交桥、墙体、桥柱、围栏棚架、公交站点、停车场等场所的调查摸底,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和屋顶绿化施工经验的单位实施立体绿化建设。(记者 周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