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16.01.2017  12:34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建成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律制度,加快形成预案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二是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明确中央与地方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四是加强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五是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六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七是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八是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九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十是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国际合作与交流。
  《规划》还确定了包括自然灾害综合评估业务平台建设工程、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减灾应用系统工程、全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和防灾减灾科普工程等5个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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