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获批准全面实施

11.12.2015  18:26

  近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备案的函》,正式批准《电子科技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方案》从启动到获批先后经历了成立机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申请备案等阶段。2014年3月,成立了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9个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审议通过了改革方案框架。按照工作部署,校党委书记亲自主抓方案起草工作,学校领导和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进行调查研究,反复讨论修改,期间召开多次工作会议集中研讨和推进方案制订工作。2014年12月方案(初稿)提交学校党委全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2015年年初又提交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和学校党政工作研讨会进一步讨论修改,2015年3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修改后,再次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形成方案(备案稿)。2015年5月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备案。经过认真讨论修改后,于近日正式获批。

  《方案》包括三个部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涵盖六大领域的29项具体改革措施。其中,人才培养领域涉及到本科教育体系、教学模式、管理模式、质量保障体系、网络育人等5个方面的改革;科学研究领域涉及到科技评价、基础研究行动计划、校级特色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科研和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等6个方面的改革;人事人才工作领域涉及到杰出人才队伍建设、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教学队伍建设、专职科研队伍和基础研究队伍建设、精细化分类管理等5个方面的改革;管理体制领域涉及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人事薪酬管理重心下移、学院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学院综改试点等5个方面的改革;后勤工作领域涉及到后勤运行模式和后勤监管等2个方面的改革;干部与党建工作领域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队伍交流轮岗、双肩挑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党校工作、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6个方面的改革。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校《方案》的实施提出了5点要求。 1、坚持正确改革方向。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激发办学活力,着力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细化落实改革措施。 对《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要逐项制定施工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时间和路线图。要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对条件已经成熟的,下决心推进,争取早日取得成效;对条件尚未成熟的,要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进。要密切跟踪改革进展情况,开展年度评估,探索第三方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改革举措和工作安排。要及时总结,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3、探索授权备案机制。 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需要取得授权的重要改革举措,要按程序申请授权。申请授权要提出授权事项实施办法,包括实施范围、实施标准和实施程序等,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及时将授权实施情况、实际效果、困难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向主管部门报备。 4、主动做好舆论引导。 要准确解读综合改革方案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及时回应广大师生的关切、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密切关注舆情,合理引导预期,避免负面炒作,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努力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成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工作,做好各方力量统筹、政策衔接统筹、改革次序统筹和进展安排统筹,加大改革保障力度,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加强对改革系统性、关联性、协同性的研判,坚持底线思维,控制改革风险,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