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发布“支持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

13.06.2022  09:50

  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2日电 (郭文丹)为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绵阳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绵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绵阳高新区支持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一是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在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类项目的,根据项目的人才、技术、专利、研发、效益等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创办企业的给予3年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若所设立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的,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贴。

  二是实施“青年人才”集聚工程。鼓励“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生来高新区实习,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补助,实习后留在高新区工作的,给予最高10000元的就业奖励金。

  三是实施“海智计划引智工程。对于毕业于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归国留学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除享受有关人才政策之外,享受最高15万元海智人才一次性科研启动费补贴。

  四是实施“高新智汇”柔性引才。全面推行“揭榜挂帅”“赛马”课题式引智。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家个人征集解决技术难题方案,以短期聘用、技术攻关等方式柔性引才,根据用人单位实施项目支付的劳务报酬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五是支持校企合作培养高端人才。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给予10万元一次性设站资助资金。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经评审考核通过后,给予每年最高8万元生活补贴,其主持研发的科研课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的,按获奖标准1:1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继续留在高新区工作的,5年内给予总计30万元的薪酬补贴。对与高新区共建新型研究生培养基地、设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补贴。对经基地培养且毕业后留在高新区工作5年以上的研究生,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全额学费补贴和集中培养期间生活补贴;工作不满5年的,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扣减。

  六是大力培养专业技能人才。支持辖区企业与职技院校合作共建产业人才培育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订单式”“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技能型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后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且在订单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培养补助。

  七是实施拔尖技能人才奖励。对获得区级“高新工匠”“高新首席技师”“高新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万元资助;对获得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万元资助;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辖区内企业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有突出贡献技师、首席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发放补贴和奖励标准在全市平均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八是建立招才引智奖励机制。鼓励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为区内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建立高新区“人力资源优质服务名录”,根据经济贡献和服务效益开展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评定,给予入选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引进产业高端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猎聘补贴。与辖区内签订服务协议且每年累计在高新区工作3个月及以上或与辖区内单位约定创新项目并完成约定项目的柔性引进人才,项目实施后具有明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分别给予引荐主体5万元、3万元奖励。

  九是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当年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绵阳市市辖区内无产权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人才安居政策的,可免费申请入住绵阳高新区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不超过两年。对符合入住高新区人才公寓条件的各类人才,因人才公寓受限高新区未予保障,以本人名义在本辖区内租赁住房的,给予最高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十是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对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本土优秀人才,经认定后发放“高新英才卡”,享受安居、子女入园入学、配偶就业、医疗、金融扶持、个税奖补等服务保障。对于入选区领军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和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优先统筹安排入学,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工资薪金所得所缴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存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设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