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原管委会主任魏德谦受贿案开庭 涉案2680余万

25.03.2016  19:06

                                        魏德谦案在自贡市中院开庭审理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钟振宇) 3月25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绵阳市高新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魏德谦被控受贿案,当天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痛哭流涕 表示认罪

当天上午9点,庭审正式开始。“伴随着审判长的法槌声,将改变我人生命运,成为罪犯。违法必究、有罪必罚,我对公诉人的控诉基本认同。我忏悔,我认罪……”魏德谦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声泪俱下。

他曾是“拼命三郎”

魏德谦出生于1959年,大学本科文化。出生贫寒的他通过自己的优异成绩和不断努力,成为了一名副厅级干部。他也曾是一名兢兢业业,被同事称为“拼命三郎”的好干部。然而,随着职务高升带来的权利,让他逐渐迷失了自己。自1995年担任绵阳市涪城区副区长开始,魏德谦走向了堕落的道路。

受贿共计2680余万元

1995年至2015年,先后收受某投资公司贿赂人民币417万元、黄金900克; 2003年至2014年,先后8次收受某建筑公司贿赂134.7万元……细数二十五条罪证,魏德谦在1995年至2015年8月,利用职务便利,竟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021万元、美元4万元、黄金2600克,以及绵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价值560万元的股份,以上折合人民币共计2680余万元。

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2015年9月11日,魏德谦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收受贿赂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具有自首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等方面,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魏德谦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请求组织原谅,给予从轻处罚。检查机关认为,魏的行为属于坦白,不属于自首。最终结果等待法庭合议庭合议后认定。

在庭审现场陈述中魏德谦表示,自己本应在有生之年为党和人民贡献全部之时,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愧对于组织、愧对于人民。今后将认真服刑,接受改造,教育亲属,用自己的惨痛教训告诫更多的干部严以律己,珍惜工作。

经过半天的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