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走廊医生”事件调查组:未发现医疗乱象
18日晚间,记者从绵阳市涪城区新闻办获悉,联合调查组今天发布了《关于绵阳市人民医院医生兰越峰反映有关问题的初步调查情况报告》。
通过对兰越峰反映相关问题的具体研究,结合专家调查结论,联合调查组认为:
(一)兰越峰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下发2004年绩效工资核算方案属实。经查,该方案制定具有时代背景,条款中无违反当年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情况。方案条款中做出向业务科室下达经济指标的规定已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于次年进行了调整和纠正。
(二)调查中对兰越峰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在具体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对不符合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指标的患者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B超检查报告单内容与申请项目不符”、“超声科配合妇科出具不实卵巢囊肿B超诊断报告书”、“采取过度检查方式增加业务收入加重患者负担”等具体情况,相关医疗专家已作出具体判定结论,均未证实绵阳市人民医院具体医疗行为存在违反诊疗规范和医疗卫生行业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针对兰越峰反映市人民医院“存在医疗乱象”的现象,联合调查组采取开展医保统筹基金支出情况和新农合资金支出情况调查,走访座谈患者,调阅分析医疗投诉记录,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了综合分析,未发现存在“医疗乱象”现象。
(四)针对兰越峰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收入“井喷式跨越增长”的情况,通过综合分析,联合调查组未发现绵阳市人民医院存在医疗收入非正常增长的现象。该院医疗收入增长与“过度医疗”问题不具有密切关联性。
(五)媒体报道中反映兰越峰坐了六百余天的情况属实,经查,兰越峰反映2009年5月因反对为一名下肢静脉曲张患者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的问题,造成“与医院产生矛盾并多次免职调岗待岗以及滞留走廊600余天”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检查中,未发现兰越峰因举报和抵制“过度医疗”现象受到不公正处罚的情况。
(六)调查中发现,绵阳市人民医院存在:一是医疗服务质量不够高(医患沟通有缺陷、个别病历记录不全面、服务态度的投诉比例较高);二是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管理不够规范;四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较为薄弱,如对兰越峰的思想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过于简单等问题。
工作组建议,继续加强对兰越峰的思想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引导其依法反映情况,向联合调查组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帮助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查清相关事实,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上述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的绵阳市人民医院相关问题,立即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据了解,“走廊医生”经媒体报道后,绵阳市涪城区立即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其中,联合调查组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任组长,抽调纪检监察、审计、卫生、社保、新农合专业人员15人,聘请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绵阳四0四医院、市肛肠医院、市骨科医院、市肿瘤医院等7家第三方医院的医学影像、心血管内科、妇产、财务等方面的专家11人,于1月10日下午13时进驻市人民医院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中,联合调查组坚持独立调查、科学判定、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证据比对等方法,对央视报道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逐一核实,截至目前,共收集查阅资料3349份,调取相关记录82份,走访座谈75人,核实比对证据1061份。 (记者 王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