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工商局开展大众媒介审查制度试点活动
去年以来,绵阳市工商局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打虚假、树诚信”广告治理主题,针对广告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辖区广告市场监管得到突破。
该局创新监管措施,在继续施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制、广告监测制的基础上,确定绵阳电视台为建立大众媒介审查制度的试点单位,从广告审查员培训、广告内容审查登记等方面予以重点指导,探索经验进行推广。以期促进大众媒介审查制度贯彻落实,推动辖区广告业健康发展。
该局指导绵阳电视台制订《广告审查暂行条例》及《广告播前审查实施细则》、《广告审查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凡在媒体播出的广告均应严格按照四级审查制度执行,即:客户经理、广告监督、分管领导、广告编辑逐级审查。使广告播出从客户经理承接业务开始,到广告安全播出,全过程纳入“查验合法证明,严格审查真实性——审查核对广告批文,登记建档——分管领导审批,做好播前最后审查——检查播出手续,采编上载”的播前审查管理程序之中。
为确保相关制度得以落实,从源头上杜绝广告违规播放,绵阳市工商局商广科落实专人联系试点单位,采取定期现场指导、督促的方式,从广告业务受理到广告投放归档材料的分类整理保存等环节进行规范。特别强调凡是医疗药品、食品广告,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证明,一律不予播出。
按照教育为主、规范为本、事前预警的原则,绵阳市工商局以现场会议的形式,组织绵阳市各主流媒体座谈。绵阳市电视台作为建立大众媒介审查制度的试点单位,现场讲解和介绍履行大众传播媒介审查制度、广告经营管理的管理模式及经验做法。现场会议为与会媒体之间、监管部门与管理对象之间的协调沟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进一步达成了倡导“真实、守信、守法”广告经营理念的共识。
绵阳市工商局以“点”带“面”的监管措施,在促进主流媒体加大对发布广告审查力度的同时,也推动公众识别、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和意识得到增强,辖区媒体违法广告大幅度减少。(来源:绵阳市工商局 撰稿:敬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