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局组织药品飞行检查

31.03.2016  11:31

近期,绵阳市局组织11个检查组对全市部分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飞行检查。本次飞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共检查批发企业1家,零售药店59家。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未做到依法经营,如私设药品库房,在未经批准的场所储存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销售自制调配的祖传秘方药品;销售散装中药饮片,且无法提供任何票据。部分单位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采购药品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部分单位未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系统不规范,未建立满足经营规模和质量管理需要的网络环境及相应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法上网及查看计算机系统相关记录。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管理规定的药品,药师未在岗时,有其他人员代为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处方药采取了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等。

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制作了《药品GSP飞行现场检查报告》,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已将不合格项目情况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受检单位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立即逐一进行整改。

在此次检查的60家药品经营单位中,拟撤销或收回药品GSP证书的7家,责令限期3个月整改后复查的43家,通过现场检查的10家。

绵阳市局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是:对7家严重违反GSP行为的单位,撤销或收回药品GSP证书。由绵阳市局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相关规定和流程撤销或收回药品GSP证书,并监督其暂停经营活动。同时,在市局网站进行公告;对存在违反GSP的行为,责令限期3个月整改后复查的43家单位,由当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由当地局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合格后,填写现场复查报告,并将整改复查报告交市局;对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当地局立案查处,较真斗硬,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树立“四个最严”的监管权威;按照国家总局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以此次专项整治内容为重点,结合飞行检查所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自查整改要覆盖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并在4月20日前将所有企业自查整改报告收集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