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实施高层次人才注册认证制

24.05.2014  14:27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绵阳市近日下发《绵阳市高层次人才证办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即日起,4类高层次人才可自愿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绵阳市高层次人才证》,凭证可在医疗就诊、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这意味着绵阳市首次实施高层次人才注册认证制度。


  据介绍,近年来绵阳市每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近500名,为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投身绵阳科技城创新创业,4类高层次人才可申报《绵阳市高层次人才证》。第一类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类为国家级重点人才;省“千人计划”(含此前省“百人计划”)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命名的专业技术荣誉称号人选,市(州、盟)级及以上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类指2013年1月后,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人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引进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第四类是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应申报材料后,可随时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审核及认定后发放《绵阳市高层次人才证》。在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持《绵阳市高层次人才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可享受以下优先服务:在全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就诊时,享受专家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和优先治疗等服务,并可同时享受当地制定的其他有关优惠医疗政策;由当地公安局落实联络员专人负责协调办理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等事宜;当地社保机构优先办理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事宜;当地教育部门优先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事宜;经市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其他优先服务事宜。


  办法规定,《绵阳市高层次人才证》实行注册制,每次注册有效期3年。持有人若离开绵阳市辖区等,我市将注销《绵阳市高层次人才证》,并终止提供相关的优先服务。(曾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