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领导]绵阳市委书记罗强:以法治助推绵阳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以法治助推绵阳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访绵阳市委书记罗强
□本报记者 杜蕾
记者:推进依法治理,对绵阳而言有何意义?
罗强:中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省委强调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并及时制定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目的在强烈推动全省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绵阳是“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区和国防军工重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复杂情况和严峻形势,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教育干部用法治标尺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开展。
记者:绵阳将如何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依法治理?
罗强: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是加强对法律的学习运用,继续实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讲纪学法制度,并向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会、政府常务会(局长办公会)等拓展延伸。二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改革和创新执法方式,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三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编制详尽的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形成不易腐的制度机制。
推进公正司法,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带头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执行权,完善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依法处置机制,全面细化规范司法各个环节、标准和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和规范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和人员违纪追究专项举报查处等制度。完善司法听证、干部群众旁听庭审、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信息公开、案件进度查询等制度,探索电视直播案件审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深化依法治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良序。用法治思维化解纠纷,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教育“四位一体”的基层综合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军转干部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挂牌督办集中化解。推进依法治理制度建设,全面推行网络理政,健全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