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镇职工新增补充医疗保险 病人住院优惠多

19.12.2014  19:22

        中新四川网12月19日电 (董媛媛)“实施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不仅扩大了病人报销的范围,同时也提高了报销额度。”19日,绵阳市社保部门与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启动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据了解,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是往年由商业保险公司自行开展的保险业务,赔付范围及标准为商业保险公司确定。今年,绵阳市出台了相关政策,该局根据要求完成两家商业保险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对补充医疗保险的范围和相应额度进行了扩大提高。

        “新增补充医疗保险,最明显表现在报销比例提高了。”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岚介绍,在普通住院报销上,投保当年内除原有的报销比例外,超过部分5000元内报销50%、5000元以上报销60%,年内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10000元。在大额补充报销上,参保人员当年累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合规医疗费用,还可按照90%给予报销。

        王岚说,补充医疗保险还将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肝、肾、骨髓移植,血友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5类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纳入报销范畴,投保人员在按规定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部分,按50%给予报销。

        “参保职工个人筹资120元一年,职工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报。”王岚说,参保人员从2015年起,连续缴费且当年没有发生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的,从次年起,连续缴费每满一年增加0.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最高比例为10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