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出台“四有”政策吸引创业人才

26.05.2014  11:27
核心提示: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四有”系列政策招纳、吸纳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四有”政策为创新创业有资助、外来创业有公寓、创业贷款有担保、优秀人才有重奖。从平台搭建、政策激励、服务保障、考核管理四个方面,促进优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在服务保障方面从优秀人才的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   昨(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四有”系列政策招纳、吸纳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四有”政策为创新创业有资助、外来创业有公寓、创业贷款有担保、优秀人才有重奖。从平台搭建、政策激励、服务保障、考核管理四个方面,促进优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在服务保障方面从优秀人才的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
    对于高新技术创业团队给予50-500万元资助;大学生创业给予2000-50000元补贴;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1.5万元扶持资金。
    创新创业有资助
    为近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收取50%,第三年才全额收取。对高新科技人才及项目,提供100平方米住所房屋补贴达三年。
    外来创业有公寓
    市人社局积极与商业银行合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为创业贷款担保。同时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        款额度为10万元。
    创业贷款有担保
    省市财政共同出资设立6000万元绵阳科技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通过直接投入、奖励、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事后补助等方式,集中用于领军型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校人才培训协同创新等,单项资助金额最高达500万元;国家、省(部)、市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给予1万-100万元奖励。
    优秀人才有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