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信访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 满意公众说了算

12.12.2013  14:06

  随着网络政务渠道的公开,如今通过网络信箱向市委书记、市长写信反映问题,已成为绵阳地区普通市民最便捷有效的沟通渠道。但相关部门的回复意见能否让当事人满意?双方围绕回复出现争议怎么办?随着绵阳市出台“对群众不满意的回复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以来,这一情况得到了更好的解决。

  

  各执一词 第三方当裁判

  据绵阳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7月开通绵阳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后,在对网上信访材料的回复中,确实有一些是让当事双方不满意的。其中,尽管确有个别职能部门存在未认真调查回复的情况,但也有不少职能部门是被“冤枉”的,“建立第三方评价目的是杜绝各执一词,自说自话。”第三方评价小组是由绵阳市随机抽取的律师、干部、群众等代表组成。这些组员来自各行各业,不但能代表各自群体的意见,更能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给予当事双方客观的评价。

  在昨(10)日绵阳市网上信访第三方评价会第5场会议中,就集中解决了三件信访事件满意度调查。其中,市民唐小平就自己驾驶机动车在普通道路超速50%而被处于扣12分罚款2000元一事投诉平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当事双方各用8分钟对事实进行了陈述后,9名评价小组成员又就相关事项及法律法规进行了询问,而在最终的不用记名投票环节,9人中有7人给出了“不满意”的评价。本次第三方评价小组成员廖超伦会后透露,“对于机动车超速违规行为,双方都没有异议,分歧焦点就是罚款金额的界定问题。平武县交警大队的罚款金额并没有相关政策支持、随意性太大,因此对本信访回复表示不满意,要求重新调查处理。”对于这样的结果,当事人唐小平感到非常满意,“对我们反映的这些小问题政府都能如此重视,这太让我感动了。此外,通过第三方评价的介入,我们老百姓总算找到了最公正的裁判,很多我们不懂的政策他们也可以帮助我们弄明白。”虽然收到了“不满意”的回复,但被投诉方平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并没有表示不服,“罚款的具体数额是由录入系统自动生成的,我们人为是不能修改的。但评价小组的意见我们还是虚心接受,回去后我们也要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今后我们的执法工作能更细致、清楚、明白。

  公众管理 不再以权代法

  自今年3月评价小组机制正式实施后,绵阳市委市政府已先先后举办了5次评价会。其中,涉及到了24项不满意信访工作,23件信访事项在现场就得到了评价意见。这种模式也得到了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的肯定和支持。在今天的评价会上,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邵革军,绵阳市委书记罗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学民、省信访局网络投诉处处长马红等也亲临会场观摩指导。 绵阳市委书记罗强认为,积极运用以书记市长信箱为核心的网络理政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探索网上信访第三方评价机制,是在推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和依法终结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罗强表示,“网络理政既要架天线,也要接地气,评价方式应该更加科学化、客观化。我们不能以权代法,不能什么都是领导说了算,政府部门说了算。像这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还应该大力推广,让全社会都为绵阳市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只有公众满意了,才是真的满意。

  在线短评:

  随着“网络问政”在各地市州的不断深入开展和推广,网上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正越来越受民众关注,并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信访渠道。然而,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问题”,仅仅建起网上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还远远不够,如何保证这些信箱真正便捷有效地起到联系群众、听取民意、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在这一点上,绵阳市所做的探索无疑是务实而有效的,其出台的“对群众不满意的回复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让网上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切实发挥了信访渠道作用,而没有沦为“花架子”。首先,作为绵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力推的一项制度,“机制”从顶层设计和制度保证两方面,确保了网上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的高效、有效运转;其次,“机制”引入的第三方团队,涵盖面广且具有随机性,这令网上信访的全过程接受“阳光监督”,更加民主和科学,保证了问题能够真正得到切实、合理地解决。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绵阳市所做的探索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如何在良好开端之下,紧跟国家信访制度改革大局,探索出适合绵阳市情的网上信访新路,更值得我们关注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