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三台夫妻自种罂粟治头痛双双获刑

31.07.2015  18:15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三台一对夫妻想通过种植罂粟“”头痛脑热,不想夫妻俩却因此触犯法律,双被处于刑罚。7月31日,三台法院对外公布此案,并提醒社会人士,罂粟虽然有一定的镇痛作用,但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私自种植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2013年年初,家住三台潼川镇的李某,在街上看到有人在摆地摊卖草药,李某对草药有一定了解,就想到摊上看看有什么好药。经过一番交谈后,卖药的说可以卖他罂粟种子。李某听后一下动心了,心想这东西可以“”头疼脑热,但平时又买不到。于是就从该摊上买了2个罂粟种子。到了9月,李某及妻子张某把买来的罂粟种子种到自家的承包地内,但种植不成功,只长出少量的果实。2014年9月,李某及妻子又将收获的罂粟种子种到了另一块借用的地里。在张某的照管下,这次罂粟长势良好。今年4月,李某及妻子私自种罂粟的事被群众举报,警方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后强制铲除,事后清点李某、张某共种植罂粟植株604株。

三台县法院认为,李某夫妇违反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7月28日,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

私种罂粟超过500株就要受刑罚

罂粟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我国明令禁止私自种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下或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可酌情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种植罂粟500-3000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达到3000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