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村民为逃避千元债务杀人被判刑

19.11.2014  23:42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黄颂杰 卿光荣 记者 付江)绵阳市三台县安居镇村民朱超(化名)向冯强(化名)借款1300元未按约归还。当冯强当街向其催债时,朱超心生恨意,便编造谎言将冯强骗至家中,趁冯强疲乏熟睡之机,举刀乱砍。2014年11月19日,三台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朱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被害人冯强经济损失4395.07元。

   债主催债,债务人心生恨意 设套杀债主以避债

  三台县安居镇村民朱超,年五十,鳏夫,小学文化,平常游手好闲,爱好赌博。2013年7月,朱超以买摩托车为名在冯强处借款1300元,约定两个月后归还。

  可到期后,朱超根本没提还款之事。2014年5月1日晚18时许,冯强在安居镇一茶馆找到正在打牌的朱超,要求还款。朱超见冯强当众向其催款,扫了颜面,顿时心生恨意,欲设套伺机收拾冯强。朱超对冯强谎称,他给一工地做了活路,尚有工钱未结,老板今天就要送钱到家里来,于是将冯强骗至自己家中。

  到家后,冯强数次追问送款情况,朱超拿出电话假装和他人通话,哄骗冯强,拖延时间,伺机作案。朱超无意中摸到冯强身上有钱,便动了杀机,认为杀了冯强就可以不还款,还可将其身上钱财据为己有。当晚23时许,朱超趁冯强疲乏熟睡之机,到厨房找来一把砍柴刀,悄悄走到冯强身边,对着冯强腿部、头部一阵乱砍。冯强惊醒后奋力将刀夺下,双方打成一团。二人纠缠许久后,冯强请求朱超将其送医治疗,朱超应允。出门时,冯强打电话报警,朱超见势不妙,拔腿开跑。

  2014年7月8日,冯强遇见外逃归来的朱超,向朱超索要医药费,朱称无钱,愿具欠条。冯强灵机一动,要求到派出所作见证。二人到安居派出所后,朱超被警方控制。同日,朱超被三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2日被执行逮捕。经鉴定,冯强双腿及头部等多处受伤,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被告辩解其行为属伤害 法院驳回

  2014年10月31日,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超犯故意杀人罪,向三台县法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冯强也向三台县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朱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4395.07元。

  庭审中,被告人朱超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辩解非故意杀人,只是想伤害对方。并称愿出狱后赔偿被害人损失,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辩解不是故意杀人,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朱超杀人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朱超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虽对犯罪性质作了辩解,但不影响自愿认罪的成立,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