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0.01.2014  13:03

      2013年中央的反腐败力度比以往更大了!李崇禧、李东生、陈安众、童名谦、陈柏槐、郭有明、许杰、戴春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多名高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01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全党必须警醒起来;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王岐山同志担任中央纪委书记伊始,就明确指出,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据统计,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0万件(次),总量比上年增长49.2%;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9.7万件,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

  通过查办案件,惩处了腐败分子,严肃了党的纪律,教育了党员干部;同时,也为不少干部澄清了问题,保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老虎”“苍蝇”一起打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增强全党全社会反腐败信心。

  ——严肃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6400余人,比上年同期增长36.3%。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办了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杨琨、齐平景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蒋洁敏、李东生、李春城、郭永祥、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童名谦、王永春、许杰、戴春宁、杨刚、李崇禧等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比如,安徽省纪委查办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广东省纪委查办了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处分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4521起,处理304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中央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体现了改进作风“言必信、行必果”的决心。各地也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人员,起到了严明纪律、端正风气、警示教育的作用。

  ——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发生在农村的案件8.3万件,处分8.7万人。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着力点,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教育等部门的案件。同时,还查处了一批职级不高、涉案金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官巨贪”案件。

  ——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进行调查,认定这两起事故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3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7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

  2013年1月至11月,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978件,其中厅级干部17人、县处级干部215人,立案数同比上升29.7%。1至11月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158件,同比增长18.3%;乡镇纪检组织立案4210件,同比增长39.7%,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件件大案,一组组数字,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了中央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表明了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

  反腐败征程任重道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的部署,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创新查办案件工作模式,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防止“苍蝇”演变成“老虎”。(消息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