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使用我省建筑钢材、水泥相关情况的通知
08.10.2015 11:3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的通知》(川办发〔2015〕33号)精神,现就统计使用我省建筑钢材、水泥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时限
当地房地产重点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公路、铁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今年前三季度使用我省建筑钢材、水泥的相关情况。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后,于2015年10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冶金建材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本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把此项统计工作作为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主动会同当地住建、交通、水利等职能部门,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共同搞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数据尽量做到详实可靠。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家永
联系电话:028-86265723
传 真:028-862657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附件:使用我省建筑钢材、水泥情况的统计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8.10.201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