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全面统筹宣传《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05.06.2015 16:02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从6月1日起施行。昨日笔者从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获悉,南充市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条例》宣传力度,确保广泛知晓、全面执行,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国贫县全部脱掉“贫困帽”,68.3万贫困群众全部脱贫。
近日,南充市出台了《学习宣传扶贫开发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市上下开展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个人自学活动和“七个一”宣传活动。“七个一”即:制作一批宣传标语、开设一期橱窗专刊、开展一次交流座谈、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开设一网络专栏、制作一本宣传画册、一批政策宣传单,通过媒体报道、专题宣传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向社会各界宣传《条例》。
目前,南充市在高速公路、城市重要位置、扶贫重点乡镇及村组制作固定标语118条,开设一期橱窗专刊10个,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意见建议100余条;深入各帮扶村及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10次,向2000余名重点贫困群众宣读讲解条例,制作了一批宣传画册和政策宣传单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确保《条例》精神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采取开发式、开放式、救济式扶贫相结合的方式,完善与农村扶贫制度相衔接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救助和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力争做到贫困人口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国贫县全部脱掉“贫困帽”,68.3万贫困群众全部脱贫;2020年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小康。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05.06.201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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