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验”为全国探路 统一城乡医保不是只设一个参保标准
07.03.2016 12:52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来源:四川日报
聚焦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自贡市副市长石岷嘉建议,加快推进城乡医保整合,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到了今年全国两会,她不用再提这个建议了,因为今年1月国务院发文,明确要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实际上,国务院发文前,包括成都在内,四川已有8个市 (州)实现了这一整合,“四川经验”也成为国务院出台政策的重要依据。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认为,统一城乡医保应注重制度设计的平稳性,正视城乡差距,建立多个档次的缴费和待遇标准,确保平稳过渡。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张守帅 钟振宇 发挥医保基金大数法则市一级统筹抗风险能力强 “城乡身份不同,参保制度不同,导致看同样的病报销比例不同。”石岷嘉说,城乡不统一的医保制度造成居民待遇不公平,是她近年为此疾呼的重要原因。 来自眉山的一项调查显示,该市新农合可报销药品1378种,城镇居民医保可报销药品2373种,2014年新农合病人实际报销比例比城镇居民医保病人低8个百分点。 眉山目前已完成整合。自贡市提出年内要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方面实现统一,医保新政从明年起实施。 据介绍,自贡市新农合参保群众共有206万人,城镇和企业职工参保90万人。由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分属卫计和人社两个部门管理,自贡的第一步举措是将卫计部门的这一职能以及相关基金、资产、人员划给人社部门,且由市一级负责实施统筹。 “统筹层次提升到地市级及以上,有助于发挥医保基金大数法则,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李铀说,目前全国各地居民医保基金统筹层次以县及县以下级统筹为主,统筹层次低,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弱。 他同时强调,统筹层次提高并不意味着削弱了原来统筹层面的政府责任。“可以通过考核的方式,把基金的征收和医疗待遇的收支缺口与当地政府财政挂钩,强化基层政府的监管意识。” 由于整合工作从今年起才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相关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均未写入《社会保险法》,使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法制上的“短板”。尽快修订和完善《社会保险法》,成为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热点。 兼顾城乡收入差距缴费标准尽量向新农合靠拢 从四川实践看,成都实施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时间更早,2009年就启动了。就成都而言,统一城乡医保待遇并不是城乡“一刀切”,只设立一个缴费标准。“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经济收入、缴费能力和医疗保障需求等方面是存在差距的,制度设计尤其要重视平稳。”李铀认为,应建立多个档次的缴费和待遇标准,由政府给予统一的财政补助,让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医疗需求选择不同的档次缴费参保。 成都市2016年的个人(成年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30元和每人每年230元两档,而在最初实施时设计了3个档次。李铀解释说,随着新老制度衔接不断完善,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此时再减少缴费和待遇标准档次有助于实现平稳过渡。 尽管缴费标准不同,但成都坚持了一个原则:“筹资水平就低不就高,待遇标准就高不就低。”也就是说,缴费标准的设定,尽量向新农合靠拢,从而兼顾城乡间收入水平的差距,同时保证农村居民实际报销水平在原有基础上不降低。 石岷嘉认为,市域范围内统一城乡医保标准迈出了走向全省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第一步,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建立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今后实现异地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等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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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6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