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规范统一加分标准精准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

11.01.2019  13:10

  按照省直工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以来商务厅直属机关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商务厅党组高度重视,厅机关党委提出工作方案并认真研究推进,厅机关各支部和厅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积极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使各支部更加科学设置评分标准,突出业务工作亮点,促进中心工作开展,经反复研究并征求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决定对党员评分标准的加分项进行归类统一,于近日印发川商机党[2019]  2号文件,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中的加分标准分综合、业务、其它三个类别,其中综合类共细化7个加分项,业务类细化3个加分项,其它类细化3个加分项,分别根据党员所从事的工作受到表彰表扬或肯定的层次明确加分标准,从2019年开始执行,扣分标准仍然依照试点工作方案(川商机党[2018]  18号)规定的标准。

  同时,商务厅对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员进行加分扣分提出要求:一是每位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建议不加分;二是厅机关各支部、厅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之间互相不进行积分高低的比较;三是各支部内部可以设定其它加减分细项,以体现本支部工作特点;四是注重目标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试点工作的激励作用;五是每位党员的积分管理应建立档案,按照每位党员每月一张个人工作清单、每位党员有年度工作台账、每位党员有积分制管理档案袋进行,每位党员每月进行加减分,每月在组织生活会上公布分数,党员、支部书记每月签字确认,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党员积分的公示范围和时间。

商务厅扎实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商务厅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四川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