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道”入编背后的腐败也应彻查
湖南省江永县政府证实,网上举报反映的该县个别领导子女亲属在本地和异地调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属实,决定对黄某、聂某等7名未经招聘程序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予以清退。(11月18日《半岛都市报》)
应当注意到,这些人之所以能成功“绕道”入编,关键在于他们是“领导子女亲属”,那么推动“绕道”的领导干部又岂能毫发无损呢?处理此事时,显然不能拈轻避重地对“幕后黑手”视而不见。
事实上,与“绕道”入编者一同承担连带责任的不仅是与他们有血缘关系的领导干部,当地组织部门也要为此承担一定责任。伪造档案并不难被戳穿,只要去原单位调查一番,必能发现蹊跷。就连江永县委某部门一位干部都表示,“如果深究,应该调查其原单位是否合规、是否属实。”那么,当地组织部门缘何仅仅看到“表面程序都符合规定”?
时下,处理违规选用,要么当事人岿然不动、不了了之,要么免职、清退了事,鲜有对始作俑者追究责任。这种权责的严重不对称,实乃干部管理上的“硬伤”,也是人事腐败问题多发的原因之一――对于这种严重伤害政府公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权力世袭事件,如果不能让伤害公平正义的所有责任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继续玩弄权力,更是从深层次伤害了用人选人的程序权威和法治原则。
类似任人唯亲也是一种腐败,这种腐败与传统意义上的权钱交易有些形式上的不同,但它同样是公权滥用的表现――部分官员利用手中特权,以多种方式帮助自己的子女发展,若不加严格限制,这种腐败形式对于整个社会风气和社会生活都将带来极大的腐蚀性。针对类似现象,治根之策是不仅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尽可能将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信息放置光阳下暴晒,更有必要在制度层面严肃处理所有违规责任人,让权责对等起来,实现违纪必究――以严厉的追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一锅端”,让试图“绕道”者对相关制度保持足够的敬畏,让“绕道”得逞者终究把自己绕进法治牢笼。
邓子庆(知名时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