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出台:全省结核病发病率将下降到58/10万以下

01.06.2017  20:58

 

  5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到2020年,我省肺结核发病率要下降到58/10万以下,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

  我省是结核病高负担省份之一,现有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技术、人力、投入等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防治工作需要,结核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规划要求,强化省、市、县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每个县(市、区)要设置或明确一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市、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其转诊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查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居家治疗的患者进行督导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进行住院隔离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的住院治疗。

  规划还要求加强耐多药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患者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规划要求,强化重点人群防控,特别是学校结核病防控,落实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和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结核病十三五规划编制起草工作,多次组织省、市(州)、县(区)结核病防治专家和基层工作人员对十二五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同时对十三五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谋划。组织成立了结核病十三五规划编写专家组,先后组织专家前往绵阳、广元、泸州等地开展调研,分析当前及今后五年内结核病防治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同时召开了十三五规划框架研讨会,认真学习了国家十三五结核病规划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了省级各部门、省疾控中心、四川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治疗中心、绵阳、德阳、雅安、泸州等地专家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修改。

  规划要求全省各级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指导,以全面深化医改为动力,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四个突出”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一是突出落实各级政府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共同落实防治措施。二是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三是突出综合防治,分类指导。四是突出四川工作实际,示范引领。加强全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民族地区结核病防治,加大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的扶贫支持力度,做到精准扶贫、无一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