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出错 巴中男子买房无法证明“老婆是老婆”

21.05.2015  18:11

  何先生与妻子2005年登记的结婚证。

  四川新闻网巴中5月20日讯(记者 余开洋)5月20日,由于其谐音“我爱你”,吸引了众多情侣选择在这一天登记结婚。近日,来自巴中市平昌县的何先生却因为结婚证身份证号码与妻子相同,在办理房屋按揭时无法证明其夫妻身份而困扰。

  结婚证夫妻身份证号码相同 买房陷困扰

  5月15日,网友“水中月亮”发帖称:2005年,平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办理结婚证中将何先生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号码写成了同一个号码。现在办按揭,却要三番五次到处出证明。

  据了解,2005年5月27日,何先生与妻子在平昌县驷马镇办理登记结婚。今年,何先生需要办理按揭,却发现当初办理结婚证上面的身份证号码同妻子的身份证号码一样,无法办理。为此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却无法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

  系工作人员书写错误 已更改补发

  19日,针对此事,平昌县民政局回复称:经查,何先生与妻子于2015年5月15日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发结婚登记证,工作人员在接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双方所提供的原结婚证上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与何先生当天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文件要求,作出不予办理并告知何先生及妻子须提供经公安机关出具的“原结婚证上身份证号码与何先生其妻子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人的证明”的决定,然后再次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发结婚登记证。

  据平昌县民政局相关人员表示,何先生同妻子是在2005年办理的结婚登记,由于当时都是工作人员用手填写,难免因为工作失误造成书写错误。由于时隔十年,当初为何先生办理结婚登记的王姓工作人员早已调离岗位,目前无法取得联系。

  目前,平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于2015年5月19日按规定给何先生夫妇补发了结婚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