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分析结婚彩礼:一定程度上有助婚姻稳定
本报记者 张翼
“全国彩礼地图”网上不断流传、坊间议论不休。作为一种风俗,彩礼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现代社会依然保留并持续发酵。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彩礼为何如此流行,几位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
彩礼习俗由来已久
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在婚姻的缔结过程中,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齐鲁文化研究院副教授燕生东表示, 从历史上看,彩礼在商周时期属于贵族婚姻制度“六礼”之一,秦汉时期,这种习俗在普通民众中流行起来,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彩礼的制度根源或可追溯至周代肇始的以‘六礼’为程序的聘娶婚。”西北政法大学郝佳说,“在聘娶婚中,资财是婚姻缔结的重要条件。”《唐律》中规定,结婚必须实行“以聘财为信”的送彩礼制度,从而使结婚成为买卖交换的一种形式。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建康认为,在父系社会的传统文化观念中,女方出嫁成为男方家庭成员后,担负男方家务及传宗接代的任务。从女方家长的角度来看,为了抚养女儿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需要在经济上得到补偿。
郝佳认为,聘娶婚姻实质上是买卖婚的一种变型,是男女两性不平等的表现,是女性被物化、财产化的性别歧视在婚姻制度中的体现。
于1950年制定,1980年、2001年两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都明确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有学者表示,这部法律在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间塑造了全新的婚姻观念,对妇女解放、性别平等、社会公正、观念改变等具有重大意义。
彩礼形式随时代而变化
当下,彩礼形式发生了变化,燕生东认为,男方为结婚准备的房产、汽车等挂在女方名下,也是一种彩礼现象。
对彩礼的额度及分配,宁夏师范学院固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副教授安正发表示,目前固原市周围农村彩礼金额普遍在5万—8万元之间,其中大部分被女方家所留。但也有不同:如果男方各方面条件较好,女方家会象征性地收一些彩礼;或者女方家境好,择婿“门当户对”,彩礼也不会多要,而作为嫁妆给女儿的甚至还会更多。
燕生东介绍,山东曲阜、济宁、邹城、滕州等地,彩礼数额一般为几万元,而省会城市济南、经济中心青岛等地,彩礼数额达十几万、几十万、上百万元不等。安正发表示,在宁夏,相对而言,城市地区对彩礼多少一般不太看重,即使要,也会作为嫁妆返给女儿,但在意男方是否有房。
燕生东强调,在有些地区,女方也开始给男方送“彩礼”,比如“百万挑一”、“十万挑一”、“万里挑一”现象,通过女方给男方百万零一元或十万零一元或一万零一元,以显示女方地位形式上的提高。
彩礼一定程度上有助婚姻稳定
就经济角度而言,彩礼既是象征性的经济补偿,也是男方家庭为新家庭提供的重要资助。郝佳认为,现代社会,尽管彩礼已经不再被作为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但实质上起到了达成婚约的作用。
“彩礼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通过部分经济上的交换,在某种程度上维系了婚姻稳定,因而,不可过于鞭挞。”燕生东说。王建康也表示,彩礼作为婚姻的重要经济成本,反过来也是离婚时所要考虑的成本。增加离婚成本,一定程度上能稳定婚姻。
燕生东提出,随着社会发展,男女实现了真正平等,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等观念深入人心,彩礼现象正在走向消亡。王建康表示,随着家庭生育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特别是男女平等观念的真正树立,彩礼的作用、金额和地位都会不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