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马儿”新政实施3日 1经营户涉嫌销售目录外产品被调查

04.01.2015  17:3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1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获悉,1月1日—3日,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来电1193件,受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消费咨询投诉8件,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的举报2件。经现场调查核实,一家未违规销售,另1家经营户涉嫌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正在调查核实中。

        1月1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整治和落实“红盾春雷行动2015”工作部署,成都市工商系统12315加强值守,确保消费投诉、举报热线的畅通。1月1日—3日,共接到消费者来电1193件,其中咨询991件;投诉183件,投诉靠前的是手机、服装外衣,主要涉及售后和产品质量问题;举报19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虚假宣传、网吧无照经营等。受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消费咨询投诉8件,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的举报2件,被举报的经营户经营地址分别位于崇州和新都。经现场调查核实,崇州的商家并未违规销售;新都有1家经营户涉嫌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该案正在调查核实中。

        1月4日,成都市工商局再次组织7个督查工作组,对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项目包括: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亮照经营情况、所售电动自行车《目录》公示情况、产品承诺情况、对消费者的《消费提示》张贴情况以及有无超标车展示、销售情,目前督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