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优化经济发展测评指标:向质量效益看齐

12.12.2013  14:06

新华网贵阳12月12日电(记者齐健)“增设4项生态环境类、3项科技进步与就业类指标,削弱GDP指标权重”。新出台的《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不仅体现总量规模和人均水平,更突出反映结构优化和质量效益。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了解到,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综合测评自2011年启动以来,对促进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贵州部分市县提出“进一步科学创新‘增比进位’机制,增加生态指标”等意见。贵州省委、省政府对此着手研究修订工作,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

新测评办法调整了指标分类。将原测评办法的11个类别调整为8个类别。增设的14项指标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项生态环境类指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每万人人才资源数”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项科技进步与就业类指标,以及少量居民收入类、产业发展类、投资规模类等指标。

此外,新测评办法删减原市级指标体系“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指标。为反映人均综合财力情况,以及公共财政收入结构和质量,将“一般预算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速度”调整为“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

贵州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说,新测评办法侧重于经济发展及质量效益提高,特别是突出实实在在、没有水分,有效益、有质量的速度。对市级、经济强县和非经济强县采用同一指标体系,但在权重设置上有所区别,体现了加速发展导向、加快转型导向、分类指导原则和客观真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