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出台水利工作意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盘活水资源 加快水权改革
近日,宜宾市2015年水利工作意见出台。2015年,宜宾市将以中、省、市重要精神为引领,抢抓国家规划建设长江经济带的重大机遇,深入落实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紧扣市委“2365”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改革增效,强化依法治水,全力抓好九方面的工作,服务“两大目标”,充分发挥水利水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水权及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列入今年的工作重点。 把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对重点河流、中型水库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量划定“警戒线”,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形成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健全水资源节约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中的决定性作用。要以明晰产权为前提,以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为核心,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工作。
“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重点考虑水源。 认真谋划“十三五”水利重点项目,结合宜宾发展实际,找准规划功能定位,明确规划编制范围,突出规划重点,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水资源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的瓶颈制约,要尽快形成水、田、路、渠的互联互通水利格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合力攻坚11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坚持把向家坝灌区工程作为宜宾水资源调控能力的轴心,作为宜宾从水资源大市到水资源强市的核心,加快推动可研阶段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在建5座中型水库建设(筠连县王家沟、长宁县东山、南溪区龙滚滩、兴文县新坝、宜宾县蟠龙湖),力争二龙滩水库开工建设。加快珙县漂水岩、筠连县后沟水库建设,力争兴文县芭茅沟、屏山县中坝水库等两座烟区水源工程开工建设。
稳步提速3大民生工程。 全力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解决3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圆满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目标任务。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完成治理项目5个,综合治理河道15.1千米。实施5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7.64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0.89万亩。
全面提升城乡防洪能力。 以综合治理大江大河为重点,积极开展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全面提升城乡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多措并举,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管理等手段,推动我市防汛抗旱工作迈入常态化、信息化、科技化、数字化。加快推进“长江上游干支流河堤”工作,争取今年完成国家172个重大项目中的此项工程。
积极推动城市阶梯水价。 坚持以集中供水为主,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以联户供水工程为辅、分散供水为补充,努力实现“农村供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推动城市阶梯水价,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启动乡镇供水排水向国内民营资本开放。 培育水利水务投资多元化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大力推进PPP、BOT、TOT模式,启动乡镇供水排水向国内民营资本开放。
深入盘活水资源。 精心治理“流水不腐”,以水为基础,依托大、中、小、微水利工程,开展水利风景区建设和“清水工程”,大力发展城市、城镇、农村供水工程,进一步拓展农民用水协会,通过建立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调整水量分配,规范用水秩序,解决水事纠纷,保障农用水灌溉、流水养殖,确保水利工程建、管、养顺畅,促进良性循环,盘活水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加快推进水务事业向水务产业转变。
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水务氛围。 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认真解决“四风”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着力打造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发展成本低、干部队伍廉、社会环境优的水务环境。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