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终结汽修乱象最终需要法律“发声”
连日来,汽修行业的种种诈骗伎俩被陆续曝光。尽管这些案例只是行业黑幕被掀开的小小一角,但足以令人触目惊心。那么,到底该如何尽快对汽修行业进行一次“大修”,终结这种一地鸡毛的乱象?
首先,要加大对汽修黑店的整治力度。据统计,深圳正式注册的汽车维修经营业户有3000家左右,而各种无证无照或有证照但超范围经营的汽车维修户超过了这一数目。无牌无照的汽修黑店因为成本不高,在维修价格上相对低廉,这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汽修业的市场秩序,并加剧了汽修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摩擦和对立情绪。
近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利剑”全市统一大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6人次,检查汽车维修企业208家,查处违法违章73宗,其中包括无许可或超许可经营“无牌无证”修理厂34家,其他违章39宗——与其说这样的数字是一种成绩,不如说它让人看到了这一行业的混乱程度。
因而,在专项行动之外,更要建立起常态的监管。汽修乱象之所以得以坐大,一个不能不说的原因是,各个部门各管一块,权责不清,没有形成合力。行业的经营资质由一个部门管,行业的价格管理由另一个部门管,而它提供的服务质量怎样,又由另一个部门管……由此造成似乎谁都可以管、但谁都管不好的局面。
此外,还有必要建立一套严谨的汽修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比如,美欧发达国家早就建立了相应的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企业的经营者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另一方面是对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所有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这样的做法,对深圳来说应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当然,终结汽修乱象,最终需要法律来“发声”。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车主维权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规缺失,当下我国汽修行业的法律政策严重滞后于市场发展步伐。确实,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无具体针对汽修业的法律法规出台。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机动车等耐用消费品6个月之内有瑕疵的,由经营者负举证责任,这样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改变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这样的举证倒置原则,能不能全面引入汽车维修行业?欲打造一流法治城市的深圳,能不能利用拥有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在这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
最后想说一点不算多余的题外话——对消费者来说,掌握一定的相关维修常识也是必要的。不是呼吁大家都去成为这方面的“专家”,但至少可以降低被黑汽修“打劫”的概率,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增强“自救”能力吧。(子 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