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勇:机关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01.09.2014  11:12

  8月26日-28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举办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讨班。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在开班仪式上讲话并作辅导报告,强调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李智勇指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干部集中,执政骨干集中,权力责任集中,落实主体责任具有特殊重要性。要深刻认识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支部建在司局是中央国家机关的一大特色,要把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分解到党支部的每个党员干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到实处。

  李智勇强调,要突出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着力把握好五个方面内容。一是落实责任。把主体责任最终落到支部、班子,落到支委、班子成员,落到处长、每个干部,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二是推进责任。在日常工作中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推进,做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三是教育责任。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四是监督检查责任。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支委会(党委、总支)、纪检委员(纪委)的作用,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五是管理责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简政放权、深化改革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配合纪检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在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不断创新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载体,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俞贵麟在研讨班结束时要求,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要层层分解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敢于担当;要突出重点,常抓不懈,狠抓纪律教育,加强作风建设,严厉惩处腐败。

  80多个机关司局党支部书记、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参加了培训,中央纪委、审计署的有关负责同志作了辅导讲座,学员们开展了研讨,10个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