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

24.06.2014  12:0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关于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建立定期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试行)》(校委发[2010]8号)规定,党委组织部组成调研检查组,分别由副部长赵建、党校办公室主任李燕带队,于2014年6月18日至20日对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六个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

  检查共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看材料,查看各单位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记录、党支部记录、2014年新发展党员材料、毕业党员材料,主要检查各学院党委发展党员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材料质量是否过关、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是否归档等;二是开座谈会,主要围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制度的完善,贯彻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组织员聘任和作用发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相关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务秘书、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座谈会。

  本次调研检查是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发布后第一次专项检查,对于提高各单位党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学院党委的权利责任、严格发展党员条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尽快实现从重点关注材料完备性到提高材料撰写质量、从注重履行规定发展程序到强化过程培养两个转变,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发挥党员作用打好基础。同时,也为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完善《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前期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