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管理局改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或成趋势

19.01.2015  09:01

  南都讯 记者朱凌 近日,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引起社会关注。该局负责人表示,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赋予了社会组织更加平等的社会主体地位。

  南都记者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广东、浙江、江苏、山东4省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已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专家预测,未来,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或成趋势。

  粤浙苏鲁4省已更名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向南都记者表示,更名后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在行政级别、职能设置上暂无变化,“民间”到“社会”,两字之差体现的是政府治理理念的变化,“‘民间’所体现的是自上而下的管制,政府和社会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更名体现的是政社共治的平等伙伴关系,这样一个改变给了社会组织更加平等的社会主体的地位。”

  据南都记者根据官方资料统计,目前在31个省(市、区)中,只有云南省没有设立民间组织管理局,而由三个民间组织管理处室进行相关管理工作,有23个省(市、区)的社会组织管理单位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局”。

  广东、浙江、江苏、山东4个省份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已改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其中山东省在去年12月进行更名,天津市与上海市的名称均为“社会团体管理局”,北京则为“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除了省级行政单位外,一些地级市也已将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

  更名有利于淡化官民对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认为,民间组织这一提法在我国传统观念中暗含了官民对立,在我国当前局面下,更名为社会组织对淡化官民对立有一定好处,是一项积极的改变。

  多位社会组织研究专家注意到,近年来官方文件中很少见到“民间组织”的提法,基本上都用“社会组织”代替。

  2013年底,民政部门为激发社会组织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所用的提法便是“社会组织”;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与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理事、深圳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饶锦兴一致认为,虽然目前国家层面并未对更名作出统一规定,但可以预见的是,更名会成为未来的趋势。“民间这个词在逻辑上就有问题,许多官方的社会组织归到哪类呢?

  或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制度接口

  饶锦兴认为,深圳市民政局将更名办成了一个仪式,至少从理念上认识到了转变政府治理理念的新要求,仪式上政府官员宣誓,传达了深化改革时期新的使命和责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刘培峰认为,从“民间组织”到“社会组织”,不仅仅是简单的名称更改,当社会组织获得更加平等的地位,未来或将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制度接口。

  刘培峰表示,目前,我国的法人登记目前是三级登记结构,过多的登记机构不利于查询和管理,需要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在民间组织的提法下,官办的事业单位转变成社会组织的制度接口不够顺畅,还是会有官民对立,更名之后将社会组织放到更平等的位置,有利于实现事业单位的统一登记管理。

(原标题:“民间组织管理局”改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或成趋势)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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