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绿函[2014]29号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五届
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绿色食品办公室(中心):
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将在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举行,我省将统一组团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企业条件
参展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和产品,获得中绿华夏有机中心认证的企业和产品,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的单位和产品,绿色食品推荐使用生产资料企业。
二、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6日-9日
地点: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上海农业展览馆)。
三、参展方式
我省共12个展位,由省中心统一组团,统一制作图文展版,集中展示展销,参展产品由各企业自行运输至展场。
四、参展费用
每个展位4500元,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参展企业展位费补贴50%。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各市(州)绿办做好组织工作,于9月30日前将参展企业和人员名单上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资企业名单报送至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企业名单报送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六、联络人员
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曾海山 联系电话:028-85505650
传 真:028-8555353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凌秋育 联系电话:028-85505803
传 真:028-8550571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