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频打脱贫“组合拳” 建立“1+N”工作体系

07.12.2015  10:57

 

 

新华社发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了副省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会议结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新疆实际,对扶贫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包括新疆在内,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已向中央签署了脱贫攻坚责任书。近年各省脱贫工作一直在行动,在加速。目前,多省份逐步建立起“1+N”的脱贫工作体系,“1”就是推进扶贫攻坚总的决定或意见,“N”就是相关的配套文件和机制安排。

   脱贫工作体系化

  目前,多个省区市建立起“1+N”的脱贫工作体系,如甘肃精准扶贫的“1+17”体系,重庆扶贫攻坚的“1+13”政策体系,广西扶贫开发工作的“1+4”体系,贵州脱贫的“1+6”政策体系,湖北的“1+N”扶贫攻坚支撑体系。

  以广西为例,2014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通过了一个主文件(《关于创新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出台了4个配套文件(《关于整合资源支持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广西“1+4”的脱贫工作体系。

  随着脱贫工作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省份不断推出自己的“1+N”脱贫工作体系。而随着配套措施文件的不断完善,“1+N”体系的内涵也将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

   因地制宜具体化

  各地在“1+N”整体性脱贫工作体系的指引下,针对脱贫工作的不同情况,对具体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作出有针对性的部署。

  甘肃省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专项配套实施方案,打出扶贫组合拳,形成了“1+17”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结合甘肃的省情,配套实施方案重点关注饮水工程建设、危房改造、照明电力改造、宽带信息网络覆盖等方面,通过改革扶贫机制、融合双联行动、创新投入方式、统筹社会帮扶等措施,将原来的“大水漫灌”转变为“精确滴灌”,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脱贫。

  四川省通过了《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出台了10个配套专项方案,加上之前出台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打出了“3+10”的扶贫攻坚政策组合拳,主攻全面脱贫。针对四川省山区路少的情况,专项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除甘孜、阿坝、凉山以外的贫困县高速公路全覆盖,所有乡镇通柏油路、所有建制村和新村聚居点通硬化路”;针对四川省的产业基础情况,专项方案中提到,“初步形成‘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此外,不同省份针对自己的不同特点,也对脱贫目标、脱贫总体规划等进行了相应的安排,做到了既有中央的宏观指导,又与地方实际结合。

   机制保障精准化

  在“1+N”脱贫工作体系的整体架构下,不同省份制定了详细的配套方案,并形成了操作性强且精准的脱贫工作机制。

  湖北省探索建立扶贫开发工作的约束机制、帮扶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创新机制、问责机制和理想信念精神支撑机制;四川省探索形成了“工作组+‘第一书记’+精准方案”的工作机制;甘肃省建立了干部人才支持计划资金保障和精准扶贫干部激励约束“两项机制”,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加大惩戒约束力度。机制的不断创新,组织建设的不断加强,为脱贫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可以说,对于一个省份来说,“1+N”是其脱贫整体思路与具体配套方案的重要呈现;对于全国而言,“1+N”则意味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统一部署下,各地结合实际,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