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搬家 四步即可办税

28.07.2015  09:03

  近日,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网页端)已搬至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如需网上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按照以下操作步骤办税:(1)输入网址http://wsbs.sc-n-tax.gov.cn/,进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页面;(2)用税号及对应密码登录;(3)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后点击左侧菜单的【业务办理】——办税系统,然后选择右侧工作区的“网上申报”,点击进入;(4)填列本期应申报的报表。(更多详情请关注公众号“成都国税”官方微信)。

   最新税收政策提示

  1、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9号)。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提高投诉办理效率,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0〕11号)同时废止。

  2、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75号)。通知称,涉税中介服务作为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当前还存在个别税务机关、少数税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参与涉税中介经营牟取利益,少数涉税中介通过利益输送拉拢税务人员、利用关系违规干预税收执法的问题,损害了税务机关形象,扰乱了税收正常秩序。为落实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涉税中介监管的主体责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中介服务监管的要求,《公务员法》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禁止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成都市国税局温馨提示

  1、7月2日,随着腾讯公司微信平台推出的“城市服务”成都平台正式上线,成都成为西部首个启用“城市服务”的“智慧城市”。成都国税也凭借官方微信成为首批进驻成都平台的四家市级部门之一。目前,成都市民只需通过登录微信平台,依次点击进入“”-“钱包”-“城市服务”-“政务服务”-“税务”页面,即可查询发票、退税率、办税地址、大厅流量等事项。下一步,成都国税还将在微信“城市服务”中加入更多个性化元素,拓展政务服务功能,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使之成为展示成都国税形象、提供“互联网+纳税服务”的延伸平台。

  2、下月申报期预告:2015年8月1日至17日,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需在17日前进行。办税大厅只有工作日才能办理,节假日不办理。网上申报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的工作日和节假日都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