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实施后纳税为零,买车买房所需“连续纳税”证明怎么办?
最应急的修改办法就是:把“提供连续纳税证明”改为“提供连续收入证明”,收入达到原先纳税标准的,一律放行。等个税新政实施几年稳定后,再据实完善“提供连续纳税证明”的管理制度。
个税新政实施后,免征额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再加上育儿养老住房等专项附加扣除,原先纳税的群体中就会有很多人就此中断纳税。据官方发布信息:新个税法实施后,纳税人比例将由原来的44%降至15%,即纳税群体将减少66%。
中断纳税的群体主要是集中在北上广等大中城市的异地就业(没有本地户口)人员,而这些人就业单位也大都是民营组织或官办的市场竞争组织。这类群体是我国就业人群中最活跃的“细胞”,也是新生代中最打拼的一个群体;正因为敢于打拼,这个群体对我国经济的贡献、社会的贡献及其未来的成就不可小觑。但他们目前基本都属于低收入阶层,个税新政实施后,“中断纳税”和“需要提供连续纳税证明”的矛盾,就会形成这个群体管理的“脑梗”。
《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170.7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794.3万人。在这近800万常住外来人口中,打工族占据大多数,月薪在1万元以下的群体,又占打工族的大多数。如此推算,个税新政实施后,仅北京市中断纳税的群体就涉及几百万劳动人口。
在享受个税新政带来的“涨薪”的同时,大量北漂也面临着中断个税缴纳带来的负面影响。
以买房为例。
政策规定:非本市户口的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要满足连续缴纳5年社保和个税的条件。社保缴纳的月份不能中断,个税缴纳的年份不能中断。
还有买车摇号:条件是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5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和个税。个税缴纳要求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但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另外,中断个税缴纳,也会影响在北京持有工作居住证(被人们戏称为“绿卡”)。查询《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可以清楚看到,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中,有一条明文规定: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
这条明文规定在实际执行时,各区又增加了连续纳税的月数(比如连续纳税6个月)以及每月的具体纳税额,并且还有差别。比如朝阳区要求每月纳税150元;海淀区原先要求每月纳税150元,后来提高到200元;大兴区要求每月纳税200元。但这些具体的纳税额限制外人是看不到官方明文规定的,应该是各区人事部门相关内部会议传达的“潜规则”,并在办证时照章执行,缺一不可;纳税人也只会在办证时才能遇到。
值得稍微欣慰的是,和北京工作居住证不同,北京市居住证(前身是“暂住证”)的办理条件中,连续纳税不是必需条件。如果不能提供纳税凭证,连续6个月的社保凭证也可以。
办工作居住证甚至积分落户,对很多低收入者来说,在个税新政之前可能也是难以企及的目标,但这不应该成为无视个税新政“后遗症”的理由。
如何为这些庞大的“异地就业”人群解决新政后遗症?政策改革需要“配套”,更需要“上下联动”,即依据国家个税改革政策,各地政府部门要配套调整跟个税改革相关的政策,最大限度地消除原先地方政策跟个税新政的冲突,杜绝个税新政的“副作用”。这种“联动”机制也考验地方政府的应变能力和管理智慧。
具体来说,当地方法规与上级法规发生矛盾时,要修改的肯定是地方法规。比如,在办证这件事上,要本着方便办证人的目的来修改办证规定,用管理智慧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尤其不能以自己管理方便而增加纳税人的不方便为出发点,这也是不合时令的。所以,北京市(包括所有相关城市)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疏通“中断纳税又要提供连续纳税证明”这个“梗阻”,解决这个庞大群体火烧眉毛的“头等大事”。
最应急的修改办法就是:把“提供连续纳税证明”改为“提供连续收入证明”,收入达到原先纳税标准的,一律放行。等个税新政实施几年稳定后,再据实完善“提供连续纳税证明”的管理制度。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