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云溪先锋选树典型 建群教活动学习样板

08.05.2014  11:55

   四川在线消息(周天红 记者 丁一) 连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泸州市纳溪区以开展“云溪先锋行动”为抓手,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选树一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典型,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和学习宣讲,用身边的事感动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人激励身边的事,全面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落实“两大工程”确定选树范围

  全区在开展“云溪先锋行动”中积极落实“121”和“131”工程。

  “121”工程,即选树1个市级典型、选树2个区级典型、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选树1个本单位本系统典型。

  “131”工程,即选树1个党(工)委和党(工)委书记,选树1个社区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选树2个村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选树1个区级部门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

  纳溪区委决定在今年“七一”期间开展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爱民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共产党员、十佳党务工作者等“五个十佳”大表彰活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巡回宣讲,组织全区党员群众向身边典型学习。

   四道关”确保代表性和广泛性

  “云溪先锋行动”分为提名推荐、确定对象、投票复选和评比表彰四个步骤进行。

  各级党组织通过群众走访、个人谈话等形式,深入挖掘全区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泛推荐。各党(工)委推荐个人典型不少于3个,各镇(街道)党委推荐集体典型不少于3个,部门党(工)委集体典型不少于1个。

  区上成立先进典型评审组,集体典型分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业绩、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评审,个人典型分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群众评价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全面评审后确定先进典型宣传名单。

  全区统一组织开展投票复选,在区内媒体上刊登选票,在办公区域设置投票点,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现场投票和监督。最后根据得票数高低和综合评估情况,审定入选名单后向全社会公布。

  区委对通过公示并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进行大表彰。

   全媒体”宣传抓起创先争优热潮

  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组织报刊、网络、电视等平台进行“全媒体”宣传。

  一方面组织区内媒体全面宣传,在《纳溪通讯》、电台和电视台、纳溪区电子政务内网开设“云溪先锋行动”系列报道和专栏,专题刊(播)发先进典型事迹;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先进典型的动人事迹;在城区部分地段设置“云溪先锋行动”宣传广告;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公开宣传栏中张贴“云溪先锋行动”的相关内容。

  另一方面积极向区外媒体推荐。区上对一部分事迹感人、影响力大、群众反响热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先进事迹进行再挖掘、再提炼、再打造,向中央和省市级媒体推荐,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影响面。同时,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做到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