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中层干部选聘公平公正严格规范
为切实做好我院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坚决杜绝操作上的不规范行为,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选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章党规党纪,结合我院实际,院党委制定了《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聘工作纪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平公正,严格规范。
一是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中层干部选聘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严格规范。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如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不进入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给予免职、降职等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五是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