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 四川144责任人被问责

17.12.2015  10:16

  “抽查发现的636个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29个责任单位和144名责任人实施了严肃问责,追回多发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共计23.86万元。”成都商报记者12月16日从四川省纪委了解到,9月以来,四川针对部分地方存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从完善机制和强化执纪监督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不“打白条”“打折扣”。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机制“流于形式”。今年9月,省纪委抽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业务骨干,会同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精干力量,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省21个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目前,各类636个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29个责任单位和144名责任人实施了严肃问责。其中,诫勉谈话6个单位、22人,予以免职处理1人,追究党纪责任5人,追回多发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共计23.86万元。

  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结合当地情况,创新实施了一些有效的举措。成都市纪委出台了《成都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公示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市纪委监察局、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其党组织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都必须进行公示。

  目前,四川省纪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着手制定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五位一体”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切实解决职能不清、沟通不畅、要求粗放等问题。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