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纪委通报7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06.06.2014  15:53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严肃查处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全市正风肃纪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现市纪委公开通报我市查处的7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彭山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向坤违规占用企业车辆、违规经商案。2009年12月至2013年7月,向坤在任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园区某企业为其购买了一辆60多万元的丰田普拉多越野车长期使用。向坤作为四川锦荣实业公司实际控股人,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并且未如实向组织申报。2013年12月3日,向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东坡区司法局副局长张盖、办公室主任杨强、工作人员周文银上班时间打牌案。2013年6月27日下午,张盖、杨强、周文银三人上班时间在东坡区某茶庄打牌。2013年10月17日,东坡区纪委给予张盖党内警告处分,东坡区监察局给予杨强、周文银行政记过处分。

  仁寿县卫生局原局长李书铭大操大办婚宴、收受红包礼金案。2013年7月,李书铭向仁寿县纪委报告了为其女儿举办婚礼的事宜,签订了保证不大操大办、不宴请同事和下属的承诺书。7月20日,李书铭在双流雅居乐珀雅园酒店为女儿举办婚礼,婚宴78桌。邀请的宾客包括部分公职人员,共收取公职人员礼金9.8万元。2008年至2012年,李书铭在过节及其父亲去世期间收受下属单位人员的红包礼金共20.5万元。2013年8月6日,仁寿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书铭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对其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2014年5月,因发现新的违纪问题,李书铭再次接受组织调查。

  彭山县青龙镇城管办组织公款旅游案。2011年10月,彭山县青龙镇城管办工作人员马某某、高某某向该办主任张学政提出组织职工外出旅游,并建议收取辖区企业卫生费用于旅游开支。张学政表示同意。之后,马某某、高某某先后向4家企业收取卫生费共计1.38万余元,其中张学政带领职工前往成都市双流县、郫县等地旅游开销1.2万元。2013年8月22日,彭山县纪委给予张学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用于公款旅游的费用予以追缴。

  洪雅县余坪镇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泽光公车私用案。2014年5月1日上午10点,李泽光在余坪镇政府值班后,驾驶单位黑色捷达牌公车(车牌号川ZK1236)回三宝镇川溪村老家办私事,并于5月4日清晨驾驶该车到单位上班。2014年5月21日,洪雅县纪委给予李泽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丹棱县人防办原主任、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罗建华受贿案。2010年,罗建华从某某公司项目经理梁某处取得丹棱城市道路二期工程丹棱职中南面和省道106线丹夹路口条石保坎工程,以入干股的形式与苟某某、杨某某合伙承建,罗建华分得“利润”8.2万元。2011年,罗建华再次以同样的方式,与苟某某、杨某某合伙,从梁某处取得大雅广场项目条石保坎工程,罗建华分得“利润”3.8万元。2013年12月13日,丹棱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罗建华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青神县白果乡三清寺村3组组长罗杰收受贿赂案。2013年9月,白果乡三清寺村8组组长谢某某夫妇请罗杰支持他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竞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并送了罗杰1000元。在11月30日村民投票海选前,谢某某打电话约请了罗杰等四人吃饭,又再次请罗杰等人在选举中帮忙。通过罗杰的帮忙,谢某某顺利海选为村主任正式候选人之一。2014年3月24日,青神县纪委给予罗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全市各级各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方面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规定的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