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研究室:有的地方案件频发追究责任不力
——中央纪委研究室解读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近日,中央纪委研究室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提出要通过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
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体制障碍是最大的障碍,机制缺陷是根本的缺陷。总结起来,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归根到底,这都是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
中央纪委研究室表示,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为主”。
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反腐败威慑力的关键所在。在原来的习惯性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如果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同时知情,那么就会对地方党委形成制约,就不能轻易放弃对案件的查办,这有利于推动查处腐败案件,打击腐败犯罪。
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是一级纪委的主要领导,他们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有利于强化他们同上级纪委的沟通和联系,有利于他们更加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为主”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做法,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中央纪委研究室强调,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全覆盖”。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二是“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从这些年的反腐败实践看,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也发生了腐败案件。这说明权力不论大小,只要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可能被滥用。今后,按照所有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的原则,必须进一步强化纪委的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各派驻机构是由上级纪委派出的,必须坐到纪委位置上来,代表上级纪委行使监督权。各巡视机构都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着力发现领导干部,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地方党委书记的同志在内,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发生。
同时,还要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日前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中纪委全会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先是要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近年来,出现了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的苗头,极个别党员在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一些群众反映,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的政策和部署阳奉阴违;有的党员干部说话口无遮拦,办事毫无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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