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新史记-二零一六反腐传
原标题:新史记·二零一六反腐传
公历二零一六年一月,丙申年十二月癸巳,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召开于京师。判反腐之大势,议治党之前功。运筹于帷幄,瀽瓴于高屋。谋道建画,曰“七五七”也。
全面从严治党一年之大计,斯为始也。
惊风白日,瞬逼岁除。问曰:当日之策,竟成者何?
竟成者,众也。概而为七:
一曰严明纪律,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管党治党,务必振举纲纪。政治纪律,不可一日废弛。立规矩,明法度。党章为本,功令以周延;纪律在先,监督以日戒。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政治改革也。京晋浙先试之,其余随其后。国家监察委,其反腐也,可督百吏,治本之策也。
二曰深化改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不兴问责,不有担当。问责条例既出,权责分明也。失责而督笞加焉,常态可期矣。
岁初,中央部门派驻全覆盖矣。派驻纪检组,上承中央之权威,下驻部门之庭除,日督月察,责之长官。或曰:厉哉!派驻者,设探头于中央机关也。
三曰利剑出鞘,深化政治巡视监督
一载三巡视,锋芒世已惊。君不见利剑所指,一百又三。中央并国家机关,亦全覆盖矣。
巡视,虽常制,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政治巡视,察管党治党之宽弛。以一托三,新方式方法以争迅。回眸凝睇间,枪枪显威。立行立改时,事事回音。
四曰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初,领导干部或以侈靡相高,以私欲自累,世人侧目。后,八项规定应运而出,雷霆万钧。政治局以上率下,务节俭,倡清廉,为百吏先。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
又四年,惩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者,凡十数万,无论职级。曰:驰而不息坚持中深化,锲而不舍深化中坚持。激浊扬清,新风浩荡。
廉者,心之正气也。作风之基,在于返璞归真、固本培元。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党员干部,其以为诫乎!
五曰力度不减,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军令既立,自宜除恶务尽。力度未减,减存量,遏增量。“四种形态”,拔烂树,护森林。谈话函询、咬耳扯袖,日以为常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长以为方针。君可知主动交代者,半年逾两万矣?
严防带病,端风气之正;选贤任能,使优劣得所。
杨秀珠,浙江温州人氏,尝为浙江建筑厅副厅长,性贪嗜,好责赂,不义之财入囊中千万有馀矣。公历二零零三年,潜逃海外十三载。“红通”百名,其为榜首。奈何国法难容,终自首于国。
呜呼!天网恢恢,孰有漏邪?攻坚克难,道义是秉!狐狸狡兔,茫然四顾,纵寰宇之大,无容身之窟。
六曰严惩蝇贪,整治基层不正之风
嗟乎!蝇贪者,民患也。其位微而权重,心贪而胆肥。处乡野之鄙,夺生民之膏,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民怨之甚矣。
然则监督执纪,必下达于基层。扶贫之战,纪纲是凭。督办以压下,巡察以听民,严查以惩恶,曝光示众以慑其馀。其时,一至十一月“蝇贪”伏纪者,八万余人。民心焉不说乎?
七曰严以自察,打铁还需自身硬
御史者,掌监百官,整饬纲纪。俗有云:“打铁还需自身硬。”察人者必自察,陟罚臧否,愈当严焉。观纪检行阵,跑风漏气者有之,说情抹案者有之,害群之马由来难忍,无不严惩不怠。凡四年惩犯纪者亦七千两百人矣。
太史子不歇曰:
呜呼!古人有云:“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腐败,国之大敌也。十八大以降,正风反腐,效不可谓不著;从严治党,纲不可谓不振。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所以然者何?得民心也。
岁暮年初,民主生活会再明规矩,政治局会议又谋新局。来岁之事何如?且冀中央纪委七次全会!
永远在路上!治党之功,坚持而已矣。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
幸甚乐哉,斯以为记。
(原题为《新史记·二零一六反腐传》)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