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四川省纪委的“前世今生”:62年前就有县长被“双开”

14.04.2015  11:32

川报观察》客户端记者 陈松 摄影 余坪

纪委是一个所有人都知道,但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的著名机构。对腐败分子而言,纪委就是一把永远出鞘的利剑。四川省纪委有着怎样的“前世今生”和执纪历程?下面,川观君带你去一探究竟。

在社会民众眼里,省纪委监察厅是略显“神秘”的地方,陈列室一直以来也都是纪委监察系统“对内”的警示教育基地。这里既有建国前中共地下组织执行纪律的相关珍贵文献资料,又有十八大以来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新成就图片、文字以及视频资料,全方位展示了四川省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脉络。

近日举行的今年首次“走进省纪委”活动中,陈列室首次对外亮相,既是党务公开的一项有益尝试,更要让外界感受四川纪检监察机关开门反腐的决心和自信。

实训基地 纪检监察干部受训第一关

陈列室入口的墙上绘着一面硕大的京剧包公彩色脸谱,走近一看,脸谱原是被形象艺术化的“”字。“这是全国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大赛中的金奖作品,为四川原创。”解说员介绍,图案表达了清正廉洁、执法如山、刚正不阿的寓意,成为目前我国廉政文化的典型标识之一。

沿楼梯拾阶而上,两边墙上挂着数张大幅建筑照片,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破旧小院平房,到上世纪末的灰色墙砖办公楼,这些是历年来省纪委、监委工作旧址,展示着省纪委监察厅的变迁和发展。

走进陈列室正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主题墙:几面鲜红党旗浮雕,旁边镌刻着陈列室名称和“忠诚谱春秋”5个大字。正厅面积570平方米,被展示墙和展示柜分隔成机构沿革、领导名录、工作历程、队伍建设、共创未来等5个区域。沿着“S”型的回廊走,通过展厅里的文字、图片、图表、实物、视频等展示,参观者可以清晰了解建国以来四川纪检监察机关的发展变迁和探索实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

四川省纪委的前身省委纪委成立于1952年10月,省委纪委则由解放初期的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区党委纪委和重庆市委纪委、西康省委纪委合并而来;“文革”开始后,纪检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79年1月,四川纪律检查机构正式恢复重建;1993年3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四川纪检监察事业开启新的征程……

陈列室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传统教育基地,每年新进委厅机关的干部开展培训,上的“第一课”就是参观陈列室,了解四川纪检监察事业发展历程和成就。

媒体记者在省纪委陈列室参观。

史料讲述 执纪监督问责始终是主业

在展厅,数本不同年代的《党章》原件引起参观者的注意,其中最珍贵的要数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从这略微发黄的党章上,用繁体字书写着: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是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

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由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解说员介绍,1952年以来,纪委监察厅名称分别经历了从党委纪委、到监委、党委监委再到纪委,从人民监察委员会到监察厅的变更,尽管各时期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略有不同,但概括起来就8个字:“教育、监督、惩处、保护”。

从成立之初起,执纪、监督、问责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据资料记载,1952年到1956年,纪检机关重点围绕防止腐蚀、巩固政权开展工作。全面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处分党员2140人。

展柜中陈列着一张1953年2月22日的《四川日报》影印件,报纸用头版头条刊登了“判处谷犯耀武有期徒刑十二年”的消息和“省委纪委关于开除谷耀武党籍的决定”。

细读消息文字可获悉,1953年2月20日,蒲江县举行公判大会,公开判处原蒲江县县长、共产党员谷耀武严重违法乱纪一案。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判大会上拉出了“坚决向违法乱纪分子作无情斗争”的横幅,并在大会上公开宣布开除其党籍和撤销其县长职务的决定,即现在所说的“双开”决定。

从62年前的执纪决心到新时期的‘老虎’、‘苍蝇’一起打,党对有腐必反、违纪必纠的坚定性是一以贯之的。”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党的中心工作的不同,纪检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所体现出来的任务也各有侧重。这些都能从各类史料中看出脉络:1979年1月,我省纪律检查机构正式恢复重建,当时的主要工作是平反冤假错案和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是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媒体记者在省纪委陈列室参观。

实物珍藏 尘封铁柜里发现“镇馆之宝

在展厅一隅,模拟出一个纪委办公室的场景,木桌、藤椅、摇把电话、印有标语口号的搪瓷缸——这里陈列的办公用品均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物品。

当初筹建陈列室时,为了收集这些具有代表性的物品,着实花费了一番功夫。由于年代久远,纪委办公地址又数次搬迁,过去的这些办公用品早就不知所踪,他们一方面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求助,另一方面向退休老同志征集。几番周折,才终于再现当年办公场景。

目前,陈列室分类珍藏实物190余件,其中的“镇馆之宝”是21本原汁原味的案件审理登记册。这些发黄的卷宗上,用钢笔登记着几百个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这是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省纪委和市州纪委查办的部分案件。

翻开一份1961年的档案,是关于处理检察系统一个副处长田某某的案件,其主要违纪问题包括在办案中为反革命罪犯开脱罪责、工作不负责任、不参加劳动等,被定性为“丧失立场”。档案中既有党支部、党总支对此人的处理意见,也有上一级党组织的意见,最后是省监察委员会的意见。

每一个案件都有被处理人姓名、职务、案件基本情况、处分情况、个人认识等,对研究四川纪检监察发展历史弥足珍贵。

这些档案的得来还有个故事。1979年省纪委恢复重建,纪委干部走进尘封的原案件审理室,发现几个铁皮柜,但因没有钥匙,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之后历经数次搬家,几个铁皮柜都没舍得丢弃。前几年纪委又一次搬办公场所,工作人员撬开铁皮柜才发现,其中一个柜子里,整齐地码放着当年的案件卷宗,大家如获至宝。

实物展示柜中,有一块从纸箱上撕下来的纸板,上写着“古城村‘4·20’地震救灾物资发放公示栏“的毛笔字,还贴有古城村物资发放明细账表。原来,在“4·20”芦山强烈地震后第二天,芦山县纪委在应急状态下,临时在各村帐篷前用纸板树起这样的牌子,对救灾款物管理、发放进行监督,同时公告群众,阳光救灾。

省纪委震后在芦山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了这样一块具有鲜明特色的纸板公示栏,这张见证了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四川经验”的纸板公示牌,立即被保存了下来。



陈列室里大量重要的历史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