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纪委:换届选举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 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零容忍”。
☆ 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 切实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 对在换届期间不择手段对他人进行造谣、诬告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也要严厉查处。
《川报观察》客户端记者 陈松
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安排,4月7日,四川省市(州)纪委书记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会在成都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是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着换届工作成败。纪委担负的监督责任十分重要,作为纪委书记,必须对此保持清醒认识。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各级纪检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作为换届监督重点,从一开始就亮明底线、划出红线,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会议强调,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监督执纪问责是有力武器。
要加强监督检查,把严明纪律贯穿换届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监督就要跟进到哪一步。
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零容忍”,快查快办,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对下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等履责不力,导致当地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要把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与对换届人选的廉政把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对在换届期间不择手段对他人进行造谣、诬告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也要严厉查处。
会议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政策部署,抓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统筹抓好纪检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