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少数“红头文件”突破了法律规定

18.11.2014  16:05

  新京报快讯(首席记者王姝) 昨日,《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标志着第一次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今天,中纪委官网刊发文章《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党规与国法是辩证统一的”,中纪委官网该篇文章提出:党规与国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衔接。党规与国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党规调整的是党内生活、党内关系以及党的领导和执政行为,国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党规规范的是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国法规范的是国家机关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党规以党的纪律作为强制手段,国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章的明确规定。我们讲依规治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这一条”;“这是一条底线、红线”。文中称:党规必须与国法保持一致。在实践中,少数“红头文件”作出不适当规定,突破了法律规定,比如,有的文件违法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文件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有的文件明显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等等,都通过备案审查机制依法依规予以纠正,以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文中强调,国家法律是对普通公民提出的底线要求,而党规党纪则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对党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法治的要义是限制权力、约束权力”;“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守规才能守法,违法必先违规”;“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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